臺北市政府公告「2024 台北燈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
公告事項:
一、因應「2024台北燈節」,為使活動順利進行,維持活動場域人潮安全,新增公告距地表不逾200吹之區域禁止從
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如附件。
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本公告附件所載禁止或限制之區域、時間及其他事項內執行業務者,應依「
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4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之規定辦理申請,經本府觀光傳播局同意後為
之。遇不可抗力之情況時,其請期限得不受活動日15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
三、遙控無人機之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本府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2規定,禁止活動,並最
高處新台幣30萬元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