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東方工商學務處工作人員職掌表
90.09訂定  94.09修訂  97.09修訂

職 稱

職                     掌

職務代理人

備考

學務主任

一、本校學校工作之策劃督導與考核。
二、執行學務會議之決議事件。
三、配合招生有關各項工作。
四、擬訂或修訂學務有關章則。
五、擬訂本處工作計畫及行事曆。
六、查閱學生週記。
七、處理其他有關學務工作。
八、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訓育組長

 

訓育組長

一、承主任之命,綜理本組業務。
二、擬訂每學期訓育工作計畫。
三、擬訂或修訂訓育有關章則。
四、策劃並輔導班級活動。
五、協助招生事項。
六、辦理民族精神教育事項。
七、學生家長會業務承辦。
八、檢查班會記錄簿。
九、檢查學生生活週記。
十、有關學生課外活動及社團之督導。
十一、舉辦或參加校內、外各項比賽。
十二、校長、主任臨時交辦事項。

生輔組長

 

生輔組長

一、接受主任之命,綜理本組業務。
二、擬訂生活輔導有關計畫。
三、學生曠缺課時數之管制。
四、掌握學生獎懲有關資料並適時處理。
五、學生基本資料及住宿校外學生名冊之建立。
六、辦理新生入學訓練事宜。
七、幹部、糾察隊之選訓用。
八、訓練班級幹部。
九、負責本校學生各項活動之秩序。
十、負責學生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來函之執行與處理。
十一、擬訂交通安全競賽之計畫與執行。
十二、四大競賽辦法之擬訂與執行。
十三、提供學務會議有關生輔組資料。
十四、臨時交辦事項。
十五、防災演習學生部份之指導。

十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十七、交通安全業務

十八、校園安全維護
十九、本校各處室要求配合事項。

訓育組長

 

體衛組長

一、接受主任之命,綜理本組業務。
二、擬訂體育、衛生教育有關章則。
三、承辦一般體育公文之處理。
四、籌劃並指導本校運動會及體育表演事項。
五、運動器材補充之申請。
六、校外活動人員選拔,訓練計畫擬訂與執行。
七、主辦校外代表隊比賽事項。
八、其他有體育衛生事項。
九、各種藥品之補充申請及全校清潔用具之申請保管事項。
十、學校校園及周圍環境病媒之撲滅。
十一、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十二、校長、主任臨時交辦事項。

訓育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