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使本校經費核銷及請款有一統一標準作業訂定本作業規範。
二、依據
教育部頒訂一致性規定辦理之。
三、說明
(一)核銷注意事項:
✽黏貼憑證及支出証明單A4規格,空白表格請至總務處領取。
✽所有黏貼憑證內容修改時須劃雙線 經經手人蓋章,不得使用立可白塗改。
✽如果沒有憑證時須請款資料如電費單、申請書、清冊等資料先行請款,後製黏貼憑證以辦理核銷。
✽特支費、公車費、主任以上紅白喜事補助,使用支出証明單黏在黏貼憑證上。
✽借(領)款請於一個月完成核銷手續,處室雜支款可於需要時方申請。
✽如沒有任何資料可憑以請款,請承辦人填寫借據辦理借款,事後以憑證辦理核銷。
✽收入如以現金存入以送款簿存根 聯或存摺影本製作黏貼憑證核銷。
(二)請款種類:
✽校內個人以清冊(列姓名、金額、簽章、備註等至少四欄) 辦理,製黏貼憑證。
✽貨款以收據或發票作憑証証明,製黏貼憑證。
✽校外人員則須填寫身份証字號及戶籍資料辦理,用個人所得收據製黏貼憑證。
(三)憑証種類:
✽憑証須符合國稅局之規定,否則無法核銷或請款。
✽學校編號為:03725302
✽統一發票:抬頭【東方工商】(四個字即可),二聯式及三聯式均可,(注意三聯式不得以扣抵聯核銷,二聯均須附上)。內容須明列品名、單價、數量金額之明細,亦可以附件粘貼蓋章補述。
✽收銀機發票:打出本校編號或蓋店章,承辦人須註明購買物品名稱、單價、數量及蓋章。
✽收據:抬頭須寫【東方工商】(四個字即可),內容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金額。且收據上應填具免用發票統一編號、日期、店號、負責人姓名。
四、作業流程說明/作業流程圖
✽支票:核銷程序至校長室後請送回會計室。
✽小額零用金:限$2,000元以下,核銷程序至總務處即交出納人員以零用金先支付再轉會計室簽發傳票再由出納開票補足零用金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