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112年1月18日北市教學字第1123006891號函辦理。
二、因應各級學校寒假將屆,為遏止未成年無照駕駛行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訂定「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執行計畫」,藉由移置保管車輛手段,強化車輛所有人管理責任。
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將強化未成年無照駕駛移置保管車輛作為,切勿有無照駕駛情事,以維本市交通秩序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