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工商警衛室門禁管理補充注意事項
102年3月14日校園安全會議頒佈
1.依據102年3月14日校園安全會議決議
2.警衛員應禮貌執行勤務,主動服務。
3.訪客到訪時,除登記換證外並交給訪客「訪客單」請被訪人簽名後在離開取證時交回。
3.1請執勤警衛員禮貌詢問訪客來訪事由及受訪人(或單位)。
3.2先電話通知受訪人(或單位)說明訪客來訪事由並詢問被訪人處
理方式 a.登記換證後直接到辦公室 b.被訪人來引導
3.3 若受訪人不在,禮貌說明 a.請改日再訪 b.訪客若要等候,請登記
換證引導至學務處辦公室等候,同時向被訪人辦公室留言。
4.學生辦理休學及轉學
4.1學生辦理休學及轉學限於週一、二、四、五上午8:00~12:00至
校辦理,不論是否著校服一律依照一般訪客辦理登記,請警衛員
電話通知學務處和教務處,登記換證後引導至學務處辦公室等
候,由註冊組統一收件辦理。
4.2 辦理復學學生同上述流程辦理之。
4.3 進修美容科學生及家長辦理會各項事務,請電話連絡分機112和
111,並禮貌告知通往進修美容科辦公室的方向。
5.上學時段,進修美容科學生上午7:50後,請從後側門進入校園。
6.上學遲到的學生,應先刷卡簽名後監視該生前往學務處接受安全檢查.
7. 學生前往科技教學大樓上課,務必集合完畢由老師帶隊才可開啟
大門放行,老師未到現場引導之班級不得通行,未按規定之班級請
警衛員記錄後上報總務處呈上處理。
8.無通行證,學生不得任意通行校門,不聽指揮電請教官處理。
上課遲到需前往科技教學大樓上課的零星學生,也需取得通行證才可放行。
9.以上若有未盡事宜,將另外召開會議決議後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