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私立東方工商106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貳、目的:
一、培養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具備正確的性別觀念與知識。
二、培養學生具備性別主流化意識的觀念,有健康安全的情感交往知能。
三、增進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對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防治議題有正確的知識與態度。
四、建立無性別歧視之校園空間,以確保人身安全。
五、厚植性別平等教育資源,提供校內教師之運用。
參、性平教育委員組織與運作:(如附件)
一、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十人,任期2年,每學期視成員異動更新委員名冊,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初召開委員會議乙次。但遇性平事件發生時,調查之進行或申訴裁決等重大事項,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肆、實施方式:
實施項目 |
時間 |
對象 |
活動內容 |
承辦單位 |
制訂並宣導性侵害及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機制 |
106年9月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建立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危機處理模式、輔導轉介流程及通報申訴制度,並透過各項集會時加以宣導。 |
學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
成立性別平等委員會並召開會議 |
期初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規劃辦理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之各項相關活動 |
學務處 |
廁所反偷拍檢測 |
每月不定期 |
全校廁所 |
由教官不定期實施檢測 |
學務處 |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及救濟等資訊蒐集及建置 |
肇發性平事件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1、校園性騷擾、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 之界定、類型及相關法規。 2、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及學校所提供 之必要協助。 3、申請調查、申復及救濟之機制。 4、相關之主管機關及權責單位。 5、提供資源協助之團體及網絡。 6、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必要之事項。 |
學務處 |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輔導 |
肇發性平事件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提供被害人及受害人輔導機制 |
輔導室 |
規劃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含家暴及性侵害防治) |
每學期 |
全校教師 |
協調各科融入性別平等議題之可能性。 |
教務處 |
專題演講 |
每學期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利用週會及學期中講演時間邀請專家學者就情感教育、認識同志、安全性行為及法律部分進行專題演講。 |
學務處 輔導室 |
班會討論 |
每學期 |
全校學生 |
配合時事、青少年文化、熱門影集或書籍設計性別相關班會討論主題,由導師就性別平等之內涵帶領學生討論,建立學生性別尊重的態度及正確 理念。 |
學務處 |
增進校園人身安全環境 |
每學期 |
全校師生及職員 |
強化校園警監照明設備、加強門房管理,並落實建設環境性別友善設施。 |
總務處 |
伍、經費:
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陸、本計畫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通過,並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