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3026898號函辦理。
二、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8年起辦理機車駕訓補助政策,鼓勵民眾於考領駕照前,透過接受完整機車駕訓制度,學習安全及正確騎乘,以增進機車駕駛
人安全防衛駕駛觀念。本次規劃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於駕訓班參加機車駕駛訓練並考取駕照之學員,由政府機關補助每人新臺
幣1,300元,名額共計2萬名。
三、有意願參加此案補助同學,並請於111年2月12日前聯繫教官室報名,以利彙辦。